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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审批编号: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 20万台套汽车顶棚、扶手、座椅面套及坐   垫发泡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编 制 日 期:  2018年6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1、本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本表一式四份,一律打印填写。

2、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段作一个汉字)。

3、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4、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5、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6、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7、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8、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意见,无主管部门的项目,可不填。

9、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20万台套汽车顶棚、扶手、座椅面套及坐垫发泡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任洪兰 联系人 王海燕

通讯地址 青岛市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

联系电话 13700041720 传真 —— 邮政

编码 266300

建设地点 青岛市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

立项审批

部门 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8-370281-36-03-000013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2190其他家具制造

占地面积 23000m2 绿化面积

(平方米) 200

总投资

(万元) 2650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20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0.8%

评价经费

(万元) 0.8 预期投产日期 2018年8月

工程内容及规模:

1、项目由来

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1日在山东青岛胶州市注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批发、零售:汽车装饰材料,汽车配件、床垫制造、销售,汽车装配技术咨询服务。为适应市场需求,促进胶州发展,繁荣胶州经济,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租赁青岛市胶州市胶西镇杜村社区工业园内的厂房、办公设施和相关附属设施等总建筑面积约23000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具备年产汽车顶棚面套20万套、汽车座椅面套20万套、头枕、扶手总成25万套、床垫10万套的生产能力。顶棚面套、汽车座椅生产工艺为外购海绵切割、复合、切割冲压、装配后即为座椅面套产品;头枕、扶手及座垫生产工艺为外购的海绵、面套制作、装配即为成品;项目厂区不涉及发泡工艺,海绵均为外购的成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的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6月29日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公布 根据2018年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修正)中“二十五、汽车制造业71汽车制造中其他”,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工程场址及其周围环境进行了详尽的实地勘查和相关资料的收集、核实与分析工作,在此基础上,编制了《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配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项目建设地点及周围环境状况

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项目北邻娄敬路;东邻汇金通路;南邻商铺;西邻青岛绿可木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东南侧约515m为福满园小区;北侧约480m为高家河岸村。项目周围环境见附图2。

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产品、工艺均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且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已在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进行了备案,备案文号:2018-370281-36-03-000013。

4、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1)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北侧330米为墨水河,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号),墨水河河道及河堤两侧200米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延500米陆域为准保护区,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其二级保护区内,但位于准保护区内,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订),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做农肥处置,不外排,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满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订)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租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胶国用2013年第13-1号)可知,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建设符合胶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2)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规划( 2016-2020年)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根据《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胶州市共有7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少海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三里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大沽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王家屯片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孟良沟片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艾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高家岭片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根据《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表1 胶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信息表

序号 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 代码 所在行政区域 边界描述 面积(km2)

市 县(区、市)

1 少海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2-B1-12 青岛市 胶州市 东至大沽河西岸,南至少海南路,西至站前大道,北至少海北路;包含少海、少海国家湿地公园 5.22

2 三里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2-B1-13 青岛市 胶州市 东至温州路,南至青岛路,西至常州路,北至上海路 0.45

3 大沽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2-B1-18 青岛市 莱西市、 平度市、 胶州市、 即墨市 北至莱西市韩家汇村、南至胶州市贾疃村,东西两侧为大沽河(河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边界;北至产芝水库出口,南至莱西上海西路,东西两侧为大沽河(河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外边界 72.35

4 王家屯片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2-B2-27 青岛市 胶州市 南至西宋家屯,北至王家屯北,东至刁家岭西,西至大庄东 0.1

5 孟良沟片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2-B2-28 青岛市 胶州市 南至大郐家沟,北至西匡家庄,东至寺前,西至吕家大村 0.36

6 艾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2-B2-29 青岛市 胶州市 一级保护区外水库全部水域,水库周围山脊线以内的所有陆域及李高庄村以西区域,董张公路处沿洋河上溯3000m汇水区域 27.4

7 高家岭片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 SD-02-B2-30 青岛市 胶州市 南至讲堂沟,北至大荒,东至大赵家庄,西至马家庄 0.73

本项目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9.881339743°北纬36.193625272°),不在青岛市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生态功能区红线区见附图4。

5、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01.0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09.01);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3号,2017.6.21);

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05.02);

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订)

6)、《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号);

7)、《青岛市水功能区划》(青政办发[2017]8号);

8)、营业执照。

9)、胶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文件

7、项目总投资及建设规模

项目投资估算总值:2650万元。

项目建设规模:年产汽车顶棚面套20万套、汽车座椅面套20万套、头枕、扶手总成25万套、床垫10万套。

8.项目总平面布置

项目占地面积23000平米,建筑面积10900平方米,主要构筑物为车间5座、办公楼1座。生产区域位于厂区北部,办公区位于厂区东南部,厂区平面布置力求功能分区合理,生产安全,管理方便,项目总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

9、项目主要设备

本项目主要设备见表2。

表2  主要设备一览表

编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1 复合生产线 条 2

2 验布机 台 1

3 烘箱复合机 台 1

4 框架式油压机 台 2

5 油温机 台 3

6 自动模切机 台 1

7 立切机 台 1

8 平切机 台 6

9 路轨机 台套(含行吊) 2

10 环切机 条 1

10、主要技术参数情况

项目产品方案、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耗见表3。

表3 主要原材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

序号 名称 单位 消耗量 备注

1 原材料

1.1 泡沫(聚氨酯) 吨 3000 外购

1.2 衬布 万米 20 外购

1.3 面料 万米 20 外购

1.4 润滑油 t/a 0.5 外购

1.5 液压油 t/a 0.1 外购

1.6 复合速干胶 t/a 0.5 外购

2 产品

2.1 汽车顶棚面套 套 20万

2.2 汽车座椅面套 套 20万

2.3 头枕、扶手总成 套 25万

2.4 床垫 个 10万

3 电 万kw·h/a 120 由胶州电网提供

4 新鲜水 m3/a 540 由胶州供水管网提供

5 天然气 m3/a 3600 由天然气管网提供

表19   项目用胶成分表

名称 成分及含量

热熔胶 热塑性弹性体 酯化松香 石油树脂 环烷基油 抗氧化剂

20~40% (26%) 10~30% (18%) 20~60% (35%) 15~35% (20%) 0.02~2% (1%)

速干胶 改性聚丙烯酸酯 聚醚多元醇

50%(40~60%) 50%(40~60%)

注:()内为本次计算取值

11、配套服务设施

(1)给水:

项目营运过程不涉及生产用水,用水为职工生活用水。

生活用水:项目劳动定员30人,厂内设食堂、不设宿舍,综合考虑《社会区域类环境影响评价》(环评工程师培训教材)、《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城镇生活源产排污系数手册》(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楼,2008,3)及《城市居民生活用水量标准》(GB/T50331-2002),用水标准按60L/人•d计。项目营运期新鲜水总用水量540m3/a,用水由胶州供水管网供给,可以满足厂内用水要求。

(2)排水:

项目生产不涉及排水,营运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计,为459m3/a。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项目化粪池经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止废水渗漏,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很小。


图1 项目水平衡图  单位:m3/a

(3)供电:项目用电由胶州电网供电,可以满足用电要求。

(4)供热:办公楼采用空调采暖,车间无需采暖,复合工序热源采用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热能。

(5)消防:按消防的有关规定要求设置室外消防栓系统、室内消防栓系统、手提灭火器等防火设施。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情况见表4。

表4 项目公用及辅助工程一览表

类别 组成内容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车间(1#) 位于厂区西南部,单层,建筑面积1100m2,设置复合生产线和产品暂存区 租赁现有厂房

生产车间(2#) 位于厂区西部,单层,建筑面积1800m2,设置路轨机线 租赁现有厂房

生产车间(3#) 位于厂区西部,单层,建筑面积2700m2,设置切割线 租赁现有厂房

生产车间(4#) 位于厂区东南部,单侧,建筑面积2200 m2,设置切膜区、原料、成品暂存区 租赁现有厂房

辅助工程 办公楼2层,位于厂区东南部,建筑面积1000m2 租赁现有厂房

食堂单层,位于办公楼,建筑面积30 m2 新建

公用工程 供水:本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有限公司提供 ——

排水: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排入雨水系统,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 ——

供电:由当地电力公司供应 ——

仓储工程 仓库:厂区西部,用于存成品,建筑面积为2100m2 租赁

闲置区:厂区北部,属于闲置厂房 租赁

环保工程 废气处理 厨房油烟经净化效率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天然气烟气与VOCs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同一套“UV+活性炭”装置处置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新建

废水处理 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 依托现有

固废治理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下脚料外售给物资回收中心,废桶、废润滑油、废润滑油、废活性炭委托资质单位处置,厂区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餐厨废物设置专门的暂存室进行存储 新建

噪声治理 设计中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 新建

11、人力资源配置

本项目劳动定员3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24h,两班倒。

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租赁空置厂房,不涉及原有污染问题。





























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简况

自然环境简况(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生物多样性等)

胶州市位于山东半岛西南隅,胶州湾西北岸,地处东经119°37'~126°12'、北纬36°~36°30',总面积1210km2,。海岸线全长25.49km。胶州市坐落在胶潍河盆地的南缘,地貌形态为冲积平原,其整个地势是由西南向东北逐渐倾斜,海拔高度由229.2m降至3m,西南、东北之相对高度差为226.2m,依次分布着丘陵、平原、洼地及沿海滩涂四大地貌类型。低山丘陵占全市总面积的37.1%、平原地占29.2%、洼地占30.8%、沿海滩涂占11.4%。

气候、气象

胶州市所在地区属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气候,受海洋气候影响,具有海洋性气候特征,湿润度适宜,雨热同季,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高温多雨,秋季清爽偏旱,冬季严寒干燥,少雨雪。冬夏持续时间长,春秋季节短。年平均气温12.6℃,全年主导风向为南、东南风,次主导风向为北、西北风,风向随季节变化,年平均风速2.5m/s,年平均降雨量725mm。年平均气压1005hPa。平均相对湿度71%。平均无霜期为20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573h,最大冻土深度0.5m,地震烈度为6度。

水文条件

胶州市境内有大沽河等六条河流横贯东西。全市地表水总量为1.8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1.5亿立方米。全市一般年份水资源可利用量为1.4亿立方米。河流水系中最大的水系为大沽河,流域面积为433.6平方公里;另有洋河水系,流域面积为303平方公里。胶州市海岸长25.49公里。胶州市大部分地下水水质很好,东部近海一带的盐碱地则含盐较高。

植被及生物多样性

全市土壤分为棕壤、潮土、沙姜黑土、盐土和水稻土五个土类,八个亚类,十三个土属。农作物以小麦、地瓜、玉米、大豆为主要粮食作物,兼种高粱、谷子等多种粮食作物和瓜类、甜菜、大椒等经济作物。除粮食作物外,还有棉槐、果树等人工植被。无珍稀野生动植物种类。





环境质量状况

建设项目所在地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主要环境问题(环境空气、地面水、地下水、声环境、生态环境等)

1、环境质量现状:

①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采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的胶州2#站点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该站点位于项目西北侧约13km处,主要大气污染物24小时均值浓度见表5,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表5  项目周边大气环境监测数据

时间 SO2日均值μg/m3 NO2日均值μg/m3 PM10日均值μg/m3

2016.12.14 16 26 29

2016.12.15 21 36 56

2016.12.16 33 53 100

平均值 23.3 3

.3 61.7






②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总体较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③地表水:地表水:项目所在地地表水为墨水河(源头—南胶莱河),地表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④地下水: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环境较好,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列出名单及保护级别):

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区域内无自然和人文历史遗迹、自然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主要敏感目标为项目东南侧约515m为福满园小区;北侧约480m为高家河岸村。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表6。

表6  项目周围环境保护目标表

环境要素 环境保护对象 方位 距离(m) 性质 环境功能

大气环境 福满园小区 SE 515 居民区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高家河岸村 N 480

声环境 周边200m范围 --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地表水 墨水河 N 330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地下水 厂址周围1000m范围内浅层地下水 -- -- --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
































评价适用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3地表水环境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4.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气

厨房油烟:油烟执行《山东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标准(小型、最低去除效率85%、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Nm3);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新建企业中重点区域污染物排放浓度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10mg/m3); VOCs执行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 2801.1-2016)(有组织VOCs30 mg/m3、3.0kg/h,无组织VOCs2.0 mg/m3)。厂界无组织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SO20.4mg/m3、无组织NOx0.12mg/m3、无组织颗粒物1.0mg/m3)。

2、噪声

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3、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废水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无废水外排;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

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环保部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

总量控制指标 本项目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000285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00127t/a、VOCs排放量为0.294t/a;无生产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

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生产工艺流程简要说明或简图:

项目主要生产顶棚面套、汽车座椅、头枕、扶手及床垫,其中顶棚面套、汽车座椅、头枕、扶手生产工艺基本一致,床垫为单独生产工艺。

顶棚面套、汽车座椅、头枕、扶手生产工艺为外购海绵切割、复合、切割冲压、装配后即为座椅面套产品;床垫生产工艺为外购的泡沫面套装配即为成品;其中项目厂区不涉及发泡工艺,海绵均为外购的成品。

1. 顶棚面套、汽车座椅、头枕、扶手

1.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2。


图2  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

1.2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切割:外购的泡沫经切割工序切割成片状;此过程会产生少量的废下脚料。

(2)复合:本工序主要将泡沫和面料粘合在一起,即为复合。本项目共设置三个复合线,分为三种复合工艺,如下:

①天然气复合:项目约80%产品采用天然气复合,天然气复合线通过燃烧天然气,瞬间点火,瞬间加热海绵,使海绵表面软化后,直接与面料贴合;

②速干胶复合:项目约10%采用速干复合,项目在海绵表面涂抹上少量的速干胶,通过速干胶与面料进行贴合。

③烘干复合:项目约10%采用烘干复合,项目外购的部分海绵上已涂抹胶,采购至厂区后,与面料进行贴合,然后通过烘干粘合。

此过程会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复合有机废气。

(3)切割/冲压:复合后的材料置于液压机模具中,经液压机压制成型切割,即得到所需的外形。此过程中会产生废下脚料以及成型废气。

(4)装配:切割/冲压后的半成品经装配后即为产品。

(5)外售:检验合格的产品,外售;

2.床垫

2.1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3。


图3  项目工艺流程和产污环节图

2.2生产工艺流程简述:  

(1)检验:外购的泡沫经检验合格后待用;

(2)切割:将外购的泡沫切割成所需形状。此过程会产生废下脚料。

(3)装配:将外购制作好的面套与泡沫装配一起即为产品

(4)外售:检验合格的产品,外售。

主要污染工序:

根据以上工艺流程分析可知,项目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主要污染因素分述如下:

1、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废气、复合工序和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厨房油烟。

2、废水:

项目营运期生产不涉及用水,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外运做农肥,无废水外排。

3、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废缝线,维持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润滑油、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液压油桶、废活性炭,此外职工产生生活垃圾和餐厨废物。

4、噪声:

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复合生产线、验布机、烘箱复合机、框架式油压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环境影响简要分析:

项目租赁闲置车间,施工期仅是设备的安装,不涉及土建,因此此处不再进行施工期的赘述。

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是天然气燃烧废气、复合工序和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厨房油烟。

(1)复合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复合工序产生的废气主要是火焰复合过程泡沫热熔产生的废气、胶粘废气和滚胶废气,此三种废气均为VOCS。

①火焰复合产生的VOCs

项目火焰复合工序仅使其热熔,不涉及聚氨酯的热解,火焰停留时间较短,且使用泡沫本身已添加了阻燃剂,因此本次不再考虑燃烧过程产生的烟尘。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可知,项目约80%的产品采用火焰复合工艺,则2400t/a的泡沫经火焰复合。参照美国《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推荐塑料加工废气排放系数为0.35kg/t进行计算,则火焰复合工序产生的VOCs量为0.84t/a。

②粘胶废气

项目约10%的原料(300t/a)表面覆有一层热熔胶,该部分原料表面的热熔胶经烘箱加热后,与面料进行粘合。

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可知片状泡沫约15000平米(每平米重量按0.02kg),热熔胶每平米约10g,热熔胶中的挥发性物质按全部挥发计(按38%),则热熔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量为0.15t/a。

③滚胶废气

项目约10%的产品采用滚涂一层速干胶后进行复合,速干胶中的挥发性物质按全部挥发计,则速干胶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量为0.25t/a。

(2)成型废气

该项目液压机采用热压成型的工艺,即液压机模具采用油温机进行加热,加热温度约为60~70℃,将基材加热软化后便于成型。该工序废气产污系数应低于美国《空气污染物排放和控制手册》推荐塑料加工废气排放系数0.35kg/t,该项目产污系数取0.01%,经计算,基材用量为3000t/a,则有机废气产生量为0.3t/a。

项目复合工序和成型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通入同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中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VOCs产生量为1.54t/a,项目收集效率为90%,设计风机风量为10000m3/h,“UV光解+活性炭吸附”处理效率按90%计,复合工序和成型工序满负荷运行时间按1000h计,则VOCs排放量为0.14t/a,排放浓度为14mg/m3,未收集的VOCs为0.154t/a。VOCs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 2801.1-2016)(有组织VOCs30 mg/m3、3.0kg/h)。

估算模式采用 SCREEN3,面源参数:95×60×6m,VOCs为0.154t/a,经计算厂界VOCs最高排放浓度为0.003251mg/m3,最大落地浓度为0.003437 mg/m3,出现在下风向299m处,厂界无组织VOCs浓度可以达到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 2801.1-2016)(无组织VOCs2.0mg/m3)。

(3)天然气燃烧废气

项目复合工序使用天然气燃烧提供热能,根据企业提供的设计资料可知,项目天然气用量为3600 m3/a。

项目天然气产污系数参照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手册(第十分册)》中产污系数,天然气燃烧后产污系数见表7。

表7天然气燃烧后产污系数表

编号 污染物名称 产污系数 单位 备注

1 SO2 0.02S kg/万m3 S代表总含硫量

2 NOX 18.71 kg/万m3 ——

3 烟尘 1.04 kg/万m3 ——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污染物经收集效率不低于90%的集气罩收集后,与火焰复合废气一同通入同一套“UV+活性炭吸附”处置,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8。

表8天然气烟气各污染物产排情况一览表

废气产生量 污染物名称 产生情况 未收集污染物(10%) 处理措施及处理效率 排放情况

产生量(t/a) 排放量(t/a) 排放浓度(mg/m3)

500万m3/a NOx 0.0067 0.00067 UV+活性炭吸附90% 0.0006 0.12

SO2 0.0015 0.00015 0.000135 0.027

烟尘 0.0004 0.00004 0.000036 0.0072

注:项目火焰复合工序,天然气为瞬间燃烧,燃烧废气量产生量较少,本次废气量按风机量进行计算;收集效率按90%计,火焰复合工作时间较短按照500h/年。

由上表可知,天然气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及其修改单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20mg/m3)。

估算模式采用 SCREEN3,面源参数:95×60×6m,NOx为0.00064t/a,经计算厂界NOx 最高排放浓度为2.826×10-5 mg/m3,最大落地浓度为2.85×10-5 mg/m3,出现在下风向299m处,厂界无组织NOx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NOx0.12mg/m3)。

估算模式采用 SCREEN3,面源参数:95×60×6m,SO2为0.000135t/a,经计算厂界SO2 最高排放浓度为5.693×10-6 mg/m3,最大落地浓度为5.743×10-6mg/m3,出现在下风向299m处,厂界无组织SO2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SO20.4mg/m3)。

估算模式采用 SCREEN3,面源参数:95×60×6m,烟尘为0.000036t/a,经计算厂界烟尘最高排放浓度为1.687×10-6 mg/m3,最大落地浓度为1.702×10-6mg/m3,出现在下风向299m处,厂界无组织烟尘浓度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颗粒物1.0mg/m3)。

(4)厨房油烟

项目设个1炉灶,属小型餐饮业规模。食用油的消耗按每人每天消耗30g食用油计,则厨房食用油用量为0.27t/a,油烟排放系数取3%,油烟产生量约为8.1kg/a。项目厨房安装1套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废气,油烟净化器风量值为4000m3/h,净化效率为90%,年运行时间为600h。则油烟产生浓度为3.4mg/m3,治理后油烟的排放浓度0.34mg/m3,油烟排放量约为0.81kg/a,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高度高于所附建筑物1.5米。油烟的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标准,油烟净化器净化效率为90%,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标准中提出的净化设施的最低去除效率为85%的标准。排放的油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不涉及排水,则营运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5%计,为459m3/a。污水水质为CODcr 450mg/L、BOD5 250mg/L、SS200mg/L、氨氮30mg/L,污水中各污染物产生量为CODcr0.21t/a、BOD5 0.11t/a、SS 0.09t/a、氨氮0.014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化粪池经防渗处理,对项目周边水环境和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固废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废缝线,维持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润滑油、润滑油桶、废液压油、液压油桶、废活性炭、职工产生生活垃圾。

一般固体废物:

(1)下脚料

类比同类项目,下脚料产生量约原料用量的万分之一,则产生量为0.3t/a;项目面料使用量为20万平米、衬布20万米,则下脚料产生量为40平米(约1kg/m2、0.04t/a)均属一般工业固废,需置于专门贮存场所收集存放,该场所应防雨、防风、防渗漏,不得混入生活垃圾,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中的要求,外售综合利用。

(2)生活垃圾

项目营运期职工生活垃圾平均每人0.5kg/d计,项目定员30人,则生活垃圾年产生量为0.45t。生活垃圾由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收集后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行无害化处理。

(3)餐厨废物

本项目餐饮垃圾产生量0.3千克/餐位·天、项目用餐人数为30人计算,则餐饮垃圾产生量为2.7t/a;废油脂产生量根据油烟净化与隔油处理效率估算,约为0.00729t/a。项目区内应设置专门有盖容器对厨余垃圾与废油脂进行暂存,然后定期交由专门的回收单位处置。

厨房餐饮垃圾和油烟净化器收集的废油,必须设置独立暂存室进行存贮,暂存室内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建造, 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同时需设专门人员进行管理。

本报告要求建设单位将产生的厨房餐饮垃圾集中收集,到一定量时用塑料袋封闭包装,在独立暂存室内合理存放,严禁将此类垃圾与生活垃圾混合倾到在室外,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油烟净化器产生的废油要定期清理,统一收集,指定容器及暂存室内储存,不得随意室外倾倒。以上三类固体废物都必须由持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利用,严禁用于食用油或其他油类产品的提取及买卖。

项目一般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具体见表9。

表9项目固废产生及处置情况表

固废种类 产生量(t/a) 废物类别 属性 处理方式

废下脚料 0.34 — 一般工业固废 外售综合利用

液压油桶 4个/年 —— —— 厂家回收循环利用

润滑油桶 20个/年

胶桶 20个/年

生活垃圾 0.45 — 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餐厨废物 2.70729 — 厨房垃圾 由持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危险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活性炭。

废润滑油年产生量为0.5t/a,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7-08,应暂存在防雨、防渗、密闭的室内容器内,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废液压油每年更换一次,每次0.1t,属于危险废物,危险类别为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物代码:900-218-08,应暂存在防雨、防渗、密闭的室内容器内,且达到《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活性炭吸附设备会产生废活性炭,项目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有机废气处理量为1.246t/a,经UV光解后的有机废气处理量为0.87t/a,活性炭吸附VOCs量为0.376t/a;项目吸附NOx量为0.00543t/a、二氧化硫量为0.001215t/a、烟尘量为0.000324t/a,则活性炭吸附总量为0.382969t/a。

按照1t活性炭可吸附200kg废气,则理论新鲜活性炭使用量约为1.92t/a,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 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中活性炭一次填装量为0.75t,设计更换频率为4月更换一次,能够满足该项目废气的处理,则废活性炭产生量为2.303t/a。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产生的废活性炭的危险废物编号为HW49,废物代码为900-041-49,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本项目使用切削液与润滑油,液压油和润滑油的包装均为25kg/桶,液压油每年更换一次,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润滑油的产生量为500kg/a,产生量为20个/a,液压油的使用量为100kg,废液压桶产生量为4个;胶使用量为0.5t/a,包装为25kg/桶,则胶桶使用量为20个/年。

废桶属于危险废物,类别为HW49其他废物,含有或直接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清洗杂物,编号HW49 900-041-49,暂存于危废暂存区,委托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处置。

企业设置一处建筑面积约1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暂存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同时,由企业收集后定期交给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见表10。

表10本项目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一览表

序号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产生量(吨/年) 产生工序及装置 形态 主要成分 有害成分 产废周期 危险

特性 污染防治措施

1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0.5 生产加工设备 液态 矿物油 重金属、多环芳烃(PAHs)、苯系物等 1年 毒性、易燃性 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危废处理单位收集处置

2 废液压油 HW09 900-218-08 0.1 生产加工设备 液态 矿物油 重金属、多环芳烃(PAHs)、苯系物等 1年 毒性、易燃性

3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2.303 废气处理设备 固体 沾染有毒物质 VOCs、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颗粒物 4月 毒性

4 废桶 HW49 900-041-49 44个/年 生产加工设备 固态 沾染有毒物质 重金属、多环芳烃(PAHs)、苯系物等 4月 毒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章第五十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以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要求以及规定,危险废物收集、临时贮存、运输直至安全处置全过程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设计,危废暂存间应设立危险固废标志。产生危险废物的车间,建立有关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落实五联单制度。必须设置专用的危险废物收集容器,容器的材质、强度等应符合贮存要求,同时应在容器上粘贴《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附录A所示“有毒”标签。产生的危险废物随时放置在容器中,绝不能和其他废物一起混合收集,定期运往公司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贮存场所要建有堵截泄漏的裙脚,地面与裙脚用坚固的防渗材料建造,并建有隔离设施、报警装置和防风、防晒、防雨设施,并设计建造径流疏导系统、泄漏液体收集装置、气体导出口装置。在厂区内应避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渗透系数≤10-7cm/s)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2mm厚的其它人工材料,渗透系数≤10-10cm/s。坚持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妥善利用或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保障环境安全。

表11 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表

序号 贮存场所(设施)

名称 危险废物名称 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代码 位置 占地面积 贮存方式 贮存

能力(吨) 贮存

周期

1 危险废物暂存间 废润滑油 HW08 900-217-08 厂区南侧 10 m2 桶装 1 12个月

2 废液压油 HW09 900-218-08 桶装 1 12个月

3 废润滑油桶 HW49 900-041-49 —— 40个 6个月

4 废液压油 HW49 900-041-49 —— 5个 6个月

5 胶桶 HW49 900-041-49 —— 40个 6个月

6 废活性炭 HW49 900-041-49 桶装 3 12个月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一般固废的处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的要求。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营运期噪声主要是复合生产线、验布机、烘箱复合机、框架式油压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一般在70-85dB(A),为了降低该项目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企业可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表12 主要噪声源情况一览表

序号 位置 噪声设备 台数 噪声级

dB(A) 治理措施

1 生产车间 复合生产线 2 85 加减振基础、隔声

2 验布机 1 70 加减振基础、隔声

3 烘箱复合机 1 70 加减振基础、隔声

4 框架式油压机 2 85 加减振基础、隔声

5 油温机 3 70 加减振基础、隔声

6 自动模切机 1 85 加减振基础、隔声

7 立切机 1 85 加减振基础、隔声

8 平切机 6 85 加减振基础、隔声

9 路轨机 2 80 加减振基础、隔声

10 环切机 1 85 加减振基础、隔声

表13 噪声源特征分析一览表

主要声源 声压级

(dBA) 运行台数 距厂界最近距离(m) 噪声措施 治理后声压级(dBA)

东 南 西 北

复合生产线 85 2 107 27 13 106 减振、隔声等 65

验布机 70 1 96 24 20 134 减振、隔声等 50

烘箱复合机 70 1 40 50 77 50 减振、隔声等 50

框架式油压机 85 2 38 48 66 113 减振、隔声等 65

油温机 70 3 40 50 68 115 减振、隔声等 50

自动模切机 85 1 38 48 66 113 减振、隔声等 65

立切机 85 1 89 160 27 34 减振、隔声等 65

平切机 85 6 90 152 27 44 减振、隔声等 65

路轨机 80 2 94 76 21 58 减振、隔声等 60

环切机 85 1 75 170 31 100 减振、隔声等 65

(1)项目噪声根据以下公式进行预测:


式中:L-总等效声级,dB(A); 

         L1、L2……Ln分别是N个噪声源的等效声级,dB(A)。

(2)噪声随距离增加引起的衰减公式:


式中:L1、L0--分别是距点源γ1、γ0处噪声值,dB(A);

 γ1、γ0-分别是距噪声源的距离,米;γ0一般指距声源1米处。 

将本项目各厂界接收到的噪声贡献值详见表14:

表14 厂界噪声预测一览表 单位:dB(A)

噪声预测点 贡献值 昼间排放标准 夜间排放标准 达标情况

东边界 42 60 50 达标

南边界 43.8 60 50 达标

西边界 48.9 60 50 达标

北边界 43.5 60 50 达标

项目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5、防护距离计算

(1)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由于该项目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最终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次评价对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作进一步的估计。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大气环境》(HJ2.2-2008),为保护人群健康,减少正常排放条件下大气污染物对居住区的环境影响,在项目厂界以外设置环境防护距离。采用推荐模式中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模式计算无组织源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出的距离是以污染源中心点为起点的控制距离,并结合厂区平面布置图,确定控制距离范围,超出厂界以外的范围,即为项目大气环境防护区域。当无组织源排放多种污染物时,应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的最大值确定其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采用环境保护部评估中心实验室制作并发布大气环境防护距离标准计算程序(ver1.0)进行计算,计算结果表明,本项目无组织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厂界无超标点,因此本项目不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4)卫生防护距离

本项目仅复合工序产生废气,因此卫生防护距离计算所用参数取值及结果见下表。

表15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一栏表

面源名称 面源尺寸

(m) 污染物 无组织排放量(t/a) L(m) 最终设置值(m)

计算值 确定值

复合生产区 95×60 VOCs 0.15 1.914 50 100

NOx 0.00067 0.072 50

SO2 0.00015 0.004 50

烟尘 0.00004 0 50

根据《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13201-91)的规定,卫生防护距离在100以内时,级差为50m;无组织排放多种有害气体的工业企业,按Qc/Cn的最大值计算其所需卫生防护距离;但当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害气体Qc/Cn值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在同一级别时,该类企业的卫生防护距离级别应提高一级。由此得出,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以复合生产区域往外扩100m距离。

项目区最近敏感点为项目区北侧的高家河岸村,距离厂区边界480米,因此项目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5、环境风险分析

(1)概述

环境风险是指突发性灾难事故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事件,它具有危害性大、影响范围广等特点,同时风险发生又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发生,对环境会产生较大影响。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是分析和预测建设项目存在的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建设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引起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物质的泄漏,所造成的人身安全与环境影响和损害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以使建设项目事故率、损失和环境影响达到可接受的水平。

(2)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规定,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所用原辅材料未涉及该标准所规定的四大类物质,因此本项目不存在重大危险源。但本项目所用原辅材料中存在可燃、易燃物质——泡沫、面料等。若在原辅材料的装卸、储存及使用过程中,操作不当可能会造成火灾,对厂内外环境构成潜在的安全隐患。

(3)风险预测

项目可能发生的风险是火灾事故,消防废水会对项目周围的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甚至危及人的生命安全,后果比较严重。

(4)应急预案

项目的应急预案的制定将主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具体提出有针对性的自救和预防措施。

①对工作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强化设备使用规范性,从而避免误操作现象的出现,进而降低风险事故的发生;

②对设备进行加强监管,定期进行检查;

③工作人员要定期对线路进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④车间内严格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专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项目生产过程中采取以上风险防范措施后,风险事故发生概率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风险防范措施

为减少项目风险因素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建议建设单位做好如下防范措施:

①加强对厂区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厂方必须严格遵守《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等规定做到安全贮存

②根据相关防火要求,设置合适数量的灭火器等。

③严禁员工带火种进入工作区,加强进入车间安全检查管理。

(6)环境风险分析小结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等风险物质,无重大危险源,项目潜在风险概率较小,可能发生的风险是火灾事故,在做好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的情况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影响不大。

经上述措施后,项目生产过程中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6、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1)规范性分析

项目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土资源部《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第42号令)等有关规定办理用地报批手续。项目用地符合胶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相融性分析

本项目由投资2650万元进行建设,所需人力、物力和财力在其可承受范围内,且有保障。

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其周边主要为企业。在充分依托和利用了胶州的地理位置、外部基础设施等有利条件的前提下,本项目的建设可提供部分就业机会,促进当地经济总量和税收总量的增长,提升地区经济整体发展水平。

(3)可控性分析

项目不存在占用村民居住用地情况,由征地、拆迁、补偿等所引起的群众集体上访的不稳定因素较小。无生产废气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化粪池经防渗处理;噪声经各种措施后,实现厂界达标排放;各种固废分类收集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由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收集后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实行无害化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为低风险;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应加强与周围群众的良好沟通,可将社会稳定风险降至最低。

7、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为了缓解建设项目生产运行期对环境构成的不良影响,在采取环保治理工程措施解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同时,必须制定全面的企业环境管理计划,配备专职环保人员1-2名,负责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要加强对管理人员的环保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企业排污发生重大变化、污染治理设施改变或生产运行计划改变等都必须向当地环保部门申报,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污染治理设施和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企业的日常管理中,要建立岗位责任制,制定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帐。

环境监测是环境管理的依据和基础,它为环境统计和环境定量评价提供科学依据,并据此制定污染防治对策和规划。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现不具备单独进行环境监测的能力,委托有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进行监测工作。

  具体监测项目、点位、频率见表16。

表16 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频次 监测项目

废气 废气处理设备排气筒 每半年监测1次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

油烟净化器排气筒 每半年监测1次 厨房油烟

噪声 厂界 每半年监测1次 Ld

排放口信息化、规范化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开展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环发 [1999]24 号和《排放口规范化整治技术》环发[1999]24 号文等规定的要求,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的排污单位以及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必须在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同时,建设规范化排放口。因此,建设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口必须规范化,而且规范化工作的完成必须与污染治理设施同步。

①项目废气污染源排放口为15m排气筒(P1、P2、P3、P4),均按照“排污口”要求进行设置,并设置便于采样、监测的采样口或采样平台;在排气筒附近醒目处设置环保标志牌。

②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厂方分类出售给相应单位综合利用。固体废物在厂内暂存期间要设置专门的储存设施或堆放场所、运输通道。存放场地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措施,并应在存放场地设置环保标志牌。

③主要固定噪声源附近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

本项目建成后,应将上述所有污染排放口名称、位置、数量,以及排放污染物名称、数量等内容进行统计,并登记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以便进行验收和排放口的规范化管理。

本项目建成后,应将上述所有污染排放口名称、位置、数量,以及排放污染物名称、数量等内容进行统计,并登记上报当地环保部门,以便进行验收和排放口的规范化管理。

8 、环保投资分析

项目投资总额26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0.8%。环保设施能满足有关污染治理方面的需要,环保措施可以达到达标排放的要求,投资合理。建设项目环保设施投资及处理效果见表17。

表17  环境保护投资估算

序号 项目名称 环保设备名称 投资 备注

1 废水 化粪池 —— 依托现有

2 废气 UV+活性炭 8万元 新建

油烟净化器 2万元 新建

3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一般固废收集场所、危废间 3.5万元 新建

4 噪声治理 隔声、降噪措施 4万元 新建

5 厂区绿化 2万元 依托原有

6 环保管理 0.5万元 新建

合计 20万元

本项目在污染治理和控制方面有一定的投入,通过设施建设和日常运行,可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对预防和杜绝可能产生的潜在事故污染影响也能发挥明显的作用。因此,建设项目环保投入比较合理,污染物经过各项设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9、 “三同时”一览表

建设项目需要配备的主要环保设施有、厂界隔声措施以及固废存放处等。“三同时”验收一览表见表18。

表18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  

污染因素 监测点位 环保措施 监测项目 标准

废气 排气筒 VU+活性炭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 DB37/2376-2013中重点区域、DB37/ 2801.1-2016

油烟净化器 厨房油烟 DB37/597-2006)中小型

废水 —— 化粪池、污水管网 / /

噪声 厂界 隔声措施 Leq(A) 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 — 分别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和危险废物暂存区各一处,其中危废暂存处需防雨、防淋、防渗 — GB18599-2001

及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

GB18597-2001及2013年第36号文中相关修订




























污染物排放分析




水 新鲜水总用量 540m3/a 排放去向 直接 化粪池

生产污水排放量 /

最终 外运做农肥

生活废水排放量 459/a

产生污染的工艺

装置或设备名称 主要的污染物

名   称 产生量

(吨/年) 排放量

(吨/年)

生活污水 CODcr

氨氮

SS

BOD5

0.21

0.014

0.09

0.11

0

0

0

0



工艺过程

废气排放量

(万标·立方米/年) —— 排气筒高度(米) ——

产生污染的工艺装置或设备名称 主要的污染物

名称 产生量

(吨/年) 排放量

(吨/年)

复合工艺 VOCs 1.54 0.294

NOx 0.0067 0.00127

SO2 0.0015 0.000285

烟尘 0.0004 0.000076

厨房 油烟 0.0081 0.00081

污染物排放分析

固体废物 主要的污染物 排放去向

名称 产生量

(吨/年) 排放量

(吨/年)

下脚料 0.34 0 外售综合利用

废润滑油

废液压油 0.6 0 委托具备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

废活性炭 2.303 0

废桶 44个/年 0

生活垃圾 0.45 0 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运往城市垃圾填埋场实行无害化处理

餐厨垃圾 2.70729 0 由持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噪声 产生噪声的设备名称 等效声级dB(A)

复合生产线、验布机、烘箱复合机、框架式油压机等设备 70~85

其他 无

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内容


类型 排 放 源(编 号) 污染物名称 防  治  措  施 预期治理效果

物 复合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 VOCs、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 UV+活性炭+15m高排气筒 VOCs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 2801.1-2016)标准要求;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

厨房油烟 油烟 油烟净化器 油烟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标准

物 生活污水 CODcr

氨氮

SS

BOD5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化粪池经防渗处理。 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物 生产 下脚料、回收粉尘 外售综合利用 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废润滑油、废液压油 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置

润滑油桶、液压油桶、胶桶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委托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置

生活 生活垃圾 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

厨房 餐厨垃圾 由持相关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声 噪声经过加强设备维护、隔音等措施并经距离以及墙壁的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其他 无

污染物增减情况表

污染物

名称 原有

排放量(1) 新建部分

产生量

(2) 新建部分

削减量

(3) 以新带老

削减量

(4) 排放

增减量

(5) 排放

总量

(6)

废水 0 0.0459 0.0459 +0 0

CODcr 0 0.21 0.21 +0 0

氨氮 0 0.014 0.014 +0 0

SS 0 0.09 0.09 +0 0

BOD5 0 0.11 0.11 +0 0


废气 0 7200 0 7200 7200

VOCs 1.54 1.246 +0.294 0.294

NOx 0.0067 0.00543 +0.00127 0.00127

SO2 0.0015 0.001215 +0.000285 0.000285

烟尘 0.0004 0.000324 +0.000076 0.000076

油烟 0.0081 0.00729 +0.00081 0.00081


固体废物

工业固废 0.0003454 0.0003454 +0 0

生活垃圾 0.000315729 0.000315729 +0 0

注:

1、单位:废气量  万标米3/年;废水、固体废物  万吨/年;一类污染物  千克/年;其他 吨/年。

2、“污染物名称”一栏的空格处填写该项目的特征污染物。

3、逻辑关系:(5)=(2)-(3)-(4);(6)=(2)-(3)+(1)-(4)。

4、(5)≥0时,取正值;(5)≤0时,取负值。

5、废桶按5kg/个计。



生态影响分析

主要生态影响(不够可另附页)

该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项目建成营运后,根据规划在建筑物周围和道路两侧进行绿化,使项目对周围的生态环境影响降到最低。从项目总体来看,该项目对评价区域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在环境可接受范围内,不足以导致区域生态环境现状的改变。

生态保护措施及预期效果

绿化是项目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绿化既可以起到调湿、调温,降低噪声的作用,又能美化项目环境。

该项目建成营运后,相应配套的绿化措施对项目区域内植被有一定的恢复和补偿作用,有助于保持该地区生态环境的连续性。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一)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结论:

①大气环境: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监测数据采用青岛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发布的胶州2#站点环境空气质量实时数据,该站点位于项目西南侧约13km处,主要大气污染物日均监测浓度为PM10 为85.3μg/m3 、SO2 为41.3μg/m3、NO2 为36.7μg/m3,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②声环境: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现状总体较好,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区标准。

③地表水: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为墨水河(源头—南胶莱河),地表水环境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④地下水: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环境较好,地下水质量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的Ⅲ类标准。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产品、工艺均不属于其中的鼓励类、限制类以及淘汰类,属于允许类项目,且项目所用设备不属于淘汰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三)项目建设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北侧330米为墨水河,根据《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青政发[2014]30号),墨水河河道及河堤两侧200米陆域为二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外延500米陆域为准保护区,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在其二级保护区内,但位于准保护区内,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订),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建设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本项目污水排入化粪池内,做农肥处置,不外排,不属于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满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订)的要求。

本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租赁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胶国用2013年第13-1号)可知,其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选址建设符合胶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项目选址合理可行。

本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项目周围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根据《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可知,胶州市共有7处生态保护红线区,分别为少海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三里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大沽河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王家屯片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孟良沟片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艾山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高家岭片区土壤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区。本项目位于胶州市胶西镇杜村工业园,中心坐标(东经119.881339743°北纬36.193625272°),根据《青岛市省级生态红线划定方案》,本项目不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四)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项目租赁闲置车间,施工期仅是设备的安装,不涉及土建,因此此处不再进行施工期的赘述。

(五)营运期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复合工序和成型工序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经管道通入同一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设备中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VOCs排放浓度满足山东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DB37/ 2801.1-2016)(有组织VOCs30 mg/m3、3.0kg/h)。

本项目天然气燃烧污染物经收集效率不低于90%的集气罩收集后,与火焰复合废气一同通入同一套“UV+活性炭吸附”处置,最终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天然气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重点控制区)及其修改单要求(SO250mg/m3,NOx100mg/m3,颗粒物20mg/m3)。

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净化设施排气筒高度高于所附建筑物1.5米。油烟的排放浓度符合《山东省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小型规模标准。

2、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生产不涉及排水,营运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外运做农肥,化粪池经防渗处理,可有效防止渗漏,综上所述,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水对周边水环境和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3、固废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的主要固体废物是生产过程产生的下脚料,废液压油和液压油桶,维持设备运转产生的废润滑油、润滑油桶、胶桶、废活性炭,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

下脚料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液压油桶、废润滑油桶、胶桶、废活性炭属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理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项目所在地环卫部门收集后定期运往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餐厨废物委托能处理餐厨废物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因此,本项目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及设备,对噪声较大的设备安装消声器,设备噪声经车间墙体隔音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对项目周边声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二、建议

项目的环保措施要与项目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与协调发展。

1、加强管理,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并达到要求的防治效果。

2、做好厂区绿化,防止扬尘,降低噪声,美化环境。

3、加强管理维护人员培训,完善管理机制。

4、做好生产设备的基础减振和隔音处理,集中布置产噪设备,保证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5、保持生活垃圾堆放点定期消毒、清理,防止病菌滋生、疾病的传播。

6、制定安全生产机制。

7、上述评价结果是根据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及与此对应的排污情况基础上进行的。如果上述情况有所变化,应由青岛鲜众汽车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按环保部门的要求另行申报。

三、结论

综上所述:在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本项目运营后,废气达标排放;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处理去向明确;化粪池、污水管网经防渗处理,防止二次污染。因此,从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三统一的角度出发,该项目的选址及建设是可行的。




委托书



济南浩宏伟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拟建设“20万台套汽车顶棚、扶手、座椅面套及坐   垫发泡生产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要求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单位委托贵单位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请据此开展工作。






单位(盖章)

             2018年6月13 日  




 




图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1-2 项目地理位置图


图2-1 项目周边关系影像图



图2.1 项目周边关系影像细化图











                       

北:娄敬路                           西:青岛绿可木业科技有限公司  


东:汇金通路                           南:商铺  


现场勘查照片





现场勘查厂房照片